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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老的方式

養老的方式

1、農村養老

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,農村人口的養老隱性問題將顯性化。解決農村人口養老問題將是社會不得不面對的重要任務。在廣大的農村地區,家庭養老、土地養老、社會保險養老三種模式是基本的養老保障方式,而社區養老模式則是一種新的嘗試,以上四者共同構成了農村養老體系。

農村現行的養老模式包括:

2、家庭養老

家庭養老模式是儒家文化的“孝”的強調,是中華民族綿延了幾千年的優良傳統,贍養老人的義務已經變成了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內在責任和自主意識,是其人格的一部分。這在廣大農村也表現得毫不例外,而且由於我國廣大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低下,實施其他養老模式的條件不太具備,家庭在提供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方面又具有無可替代性。因此,目前家庭養老仍是我國農村養老的最主要模式。康藥本鋪 春藥  壯陽藥  持久液 增大丸 犀利士  威而鋼 樂威壯 必利吉 必利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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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土地養老

土地是廣大農民賴以生活的基礎。土地對農民而言,既是生產資料,也是生活資料。尤其是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行以後,農村老人可以依靠土地收入解決一部分生活來源。在現有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之下,用土地維持最基本的生存,可以說土地是他們最穩定也是最後一道養老保障安全網。

4、社會保險養老

民政部於1992年出台的《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即為“農村社會保險”開了先河。在方案中,提出了個人、集體、國家三方共同付費,由社會統籌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新思路。該方案於1994年在一些農村經濟發達和比較發達地區開始試點。其主要做法是,以縣為單位,根據農民自願原則,在政府組織引導下,從農村和農民的實際出發,建立養老保險基金。保險基金以農民個人交納為主,集體補助為輔,國家予以政策扶持,實行儲備積累的模式,並根據積累的資金總額和預期的平均領取年限領取養老金。

5、社區養老

社區(含鄉鎮)養老是指集體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鄉村或鄉鎮企業,仿照城鎮企事業單位的做法,給農村老年人發放養老金。社區養老的實施範圍比較窄,往往受制於該地區的農村經濟發展水平。

6、消費養老

消費養老是新近崛起的一種養老模式,其核心是消費者在購買企業的產品後,企業應該把消費者的消費視為對企業的投資,並按一定的時間間隔,把該企業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返還給消費者,這樣消費者不僅關心自己所購買商品的數量和質量,也關心購物後所帶來的利益。

企業會擁有大量來自消費者的返利而成為資本市場的強者,並且會為養老保險提供一個廣闊的巨大資金來源,能在不增加消費者負擔的情況下,逐步為消費者積攢一筆可觀的養老資金,從而解決許多與養老有關的難題。

7、以房養老

2013年9月13日,國務院下發《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》,其中提到了要開展住房養老保險反向抵押(即“以房養老”)試點工作。

2014年3月,民政部長李國立表示,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將盡快制定試點政策。住房反向抵押試點工作不是政府的基本養老政策,這一政策是市場化選擇機制,是具備條件的老年人自主選擇是否選擇的一個金融性工具。

8、機構養老
養老機構是社會養老專有名詞,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、清潔衛生、生活護理、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。它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,也可以是附屬於醫療機構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或組織、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的一個部門或者分支機構。

養老難題對策
3月5日上午9時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。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,民政部等將落實“十二五”中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,加大投入,加大優惠政策落實力度,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養老事業,加快社會養老服務事業建設步伐。

據李立國介紹,民政部所推進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,包括發展居家養老服務、社區照料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,在機構養老服務方面,已經達到了每千名老人有二十張床位的標準,2015年年末以前,要達到每千人三十張床位的水平。

李立國進一步說明,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優惠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:一是稅收減免;二是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,對一次性投入與運營方面給予補助;三是對社會養老機構使用自主設施、公共設施上提供政策優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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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養老工程計劃: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表示,十二五期間,民政部決定,連續五年開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年活動,用多元方式來解決養老問題。啟動敬老、愛老、助老工程,工程有個六個計劃作為支撐。

一是在大中城市要建設一批集養老示範、培訓實訓為一體的較大型的養老機構,簡稱為“陽光計劃”。

二是在區縣一級,每個區縣都要建設一所以養老為重點、兼具為殘疾人和孤兒服務的綜合性服務設施,簡稱為“月光計劃”。

三是在社區要建設為居家養老服務的、星羅棋布的站點,簡稱為“星光計劃”。

四是在農村鄉鎮繼續建設為五保老人服務的五保敬老設施,簡稱為“霞光計劃”。

五是開始試點、逐步鋪開,在農村建設的、由村主辦的互助養老幸福院,簡稱為“幸福計劃”。

六是同時在各類養老機構和社區配置不種康復輔具,簡稱為“福康計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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